新案評定
New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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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定申請流程步驟
 
一、評定申請前須先進行技術諮詢之項目如下﹕
1. 材料規格變數二個(含)以上。
2. 材質替換。
3. 防火外牆(具跨樓層外骨架型式)
4. 建築用門遮煙性能之可應用替換之材料構造變更表與圖說。
5. 防火電梯門遮煙性能。
6. 貫穿部採國外指定機構之評定書及報告。
7. 防火捲門大尺寸(面積超過32平方公尺,寬度超過8公尺)。
8. 防火捲門大尺寸遮煙性能(尺寸大於標準試驗爐)。
9. 其它。[來電洽詢]
※ 非上述項目,請直接進行評定申請程序,若申請內容為上述項目,請至技術諮詢進行諮詢申請。
 
二、評定申請流程步驟﹕
步驟1. [必要條件]
依相關規定及標準或技術諮詢服務建議書,經指定試驗機構進行測試。
步驟2. [網路作業]
首次申請者請至廠商專區加入會員,於本中心網站,填寫申請書表單,並列印一份書面資料。
步驟3. [書面資料]
整合申請書表單之目錄所示之附件書面資料(含試驗報告書正式文本一份),檢附於步驟(2)申請書目錄之後,彙整為一份完整申請資料(含申請書及附件書面資料)。
步驟4.
完整申請資料影印成三份申請資料,並於三份影印申請資料之附件依序以阿拉伯數字編頁碼,其中一份影本要用印大小章。
步驟5.
檢具完整申請資料一份及影印之申請資料三份,共一式四份,郵寄或親送本中心進行評定。
步驟6.
進行申請資料初審及評定審查作業。
步驟7. [網路作業]
審查作業完成後,請上傳[注意事項(2)]之保險證明文件,由中心確認後,郵寄或親領性能規格評定書。
步驟8.
申請人檢具性能規格評定書一份建築防火材料認可申請書一份,至「內政部營建署」進行內政部建築防火材料認可申請。
步驟9. [網路作業]
每年檢附性能規格評定書所載產品名稱之產品責任險[注意事項(2)]建築物使用狀況統計表[注意事項(3)],回報本中心備查。
 
三、申請及後續注意事項﹕
1、 材料申請同時具有防火及遮煙性能時,請勾選以第四分組遮煙類別
2、 依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規格評定專業機構指定申請要點第六條之規定辦理,相關規定如下:
2-1. 投保性能規格評定書所載之產品責任險。
2-2. 投保之產品名稱,需與性能規格評定書所載之產品名稱相同。
2-3. 投保期間為性能規格評定書之有效期限內(請每年到期前續保),於評定作業完成前每年續保後,上傳投保證明文件。
3、 應於每年評定案件之有效期限前一個月,將該年份使用情形,依建築物使用狀況統計表填報建築物之使用者、名稱、地址、電話、數量、施工日期及維修狀況,並每年檢附審核認可通知書影本乙份函文回報本中心備查。
4、 評定案件之有效期限到期3個月前,再進行申請展延性能規格評定書之有效期限,追蹤及展延申請時,上述之 (2)及(3) 須完成每年之核備,才可進行後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