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延評定
Extension Assess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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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延申請流程步驟
 
一、展延申請流程步驟﹕
步驟1. [必要條件]
確認取得本中心,每年原認可案之使用狀況核備表之同意核備文函以及原認可案經追蹤查核後之同意展延申請文函
   
   
步驟2.
確認測試報告仍適合新標準有效性之評估書。
步驟2-1. [需要時之條件]
確認若為舊標準之測試報告 ( 新標準之公布一年以後 ) ,需經原指定實驗室評估,測試報告仍適合新標準有效性之評估書
 
步驟3. [網路作業]
於本中心官網上,填寫申請書表單並列印一份書面資料。
   
步驟4.
整理申請表單上最後一頁之附件目錄所示文件(整合附件並依序以阿拉伯數字編頁碼)。
   
   
步驟5.
將步驟(4)文件,檢附於步驟(3)文件之後,彙整為一份完整申請資料(影印二份,其中一份影本要用印大小章)
   
   
步驟6.
檢具展延申請函、原評定書一本、完整申請資料一式三份,郵寄或親送本中心進行展延評定。
   
   
步驟7.
進行展延評定審查作業。
   
   
步驟8. [網路作業]
審查作業完成後,請上傳[注意事項(2)]之保險證明文件,由中心確認後,郵寄或親領性能規格展延評定書。
   
   
步驟9.
申請人檢具性能規格展延評定書一份建築防火材料認可申請書一份,至「內政部營建署」進行內政部建築防火材料認可申請
   
   
步驟10. [網路作業]
每年檢附性能規格評定書所載產品名稱之產品責任險[注意事項(2)]建築物使用狀況統計表[注意事項(3)],回報本中心備查。
   
 
三、展延申請及後續注意事項﹕
1、 原評定案件之有效期限到期3個月前,再進行申請展延性能規格評定書之有效期限,追蹤及展延申請時,上述之 (2)及(3) 須完成每年之核備,才可進行後續申請。
2、 依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規格評定專業機構指定申請要點第六條之規定辦理,相關規定如下:
2-1. 投保性能規格評定書所載之產品責任險。
2-2. 投保之產品名稱,需與性能規格評定書所載之產品名稱相同。
2-3. 投保期間為性能規格評定書之有效期限內(請每年到期前續保),於評定作業完成前每年續保後,上傳投保證明文件。
3、 應於每年評定案件之有效期限前一個月,將該年份使用情形,依建築物使用狀況統計表填報建築物之使用者、名稱、地址、電話、數量、施工日期及維修狀況,並每年檢附審核認可通知書影本乙份函文回報本中心備查。